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備案辦事指南
申辦主體:建設單位
申請材料:
建設單位應于工程開工前15日內,將保證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的措施材料報送相關部門。材料包括:
1、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備案表;
2、建筑施工現場周邊環境安全評估表;
3、建筑工程中標通知書復印件;施工合同和監理合同復印件;
4、施工單位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名單及相關執業資格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復印件;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相關資格證書復印件;
5、監理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監理人員名單及資格證書復印件;
6、建設單位現場責任人、安全責任人名單;
7、建筑工程工傷保險單復印件;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預存憑證;
8、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審及專家論證計劃;
9、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主要內容如下:
(1)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
(2)工程施工進度計劃;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專項施工方案
(4)臨時設施規劃方案和搭建情況;
(5)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搭設計劃;
(6)擬進入施工現場使用的大型設備計劃(型號、數量、時間);
(7)季節性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辦理機構:德州市政務中心市住建局建筑業管理窗口
辦理地址:德州市長河大道187號 郵編253000
辦理電話:2236792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程序:受理—現場查看—備案
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及依據:不收費
辦理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山東省建筑安全生產管理規定》